山东滨州市2012年考录公务员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和资格审查公告
现公布滨州市2012年考录公务员(人民警察)笔试成绩和滨州市2012年考录公务员(人民警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附后)。
经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同意,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滨州市2012年考录公务员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45分。
根据《滨州市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和《滨州市2012年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简章》规定,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根据录用计划和报考职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数按以下比例确定:相同职位录用计划在10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10人(含)以上的,按1:2的比例(其中录用计划为10-13人的,进入面试人员统一确定为28人)。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部门和职位,取消录用计划;达不到计划录用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同一报考职位中,与进入面试范围最后1名分数相同的,同时进入面试。据此,进入面试的考生为896人。
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请于2012年5月8日—5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到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楼一楼大厅(黄河四路307号渤海十六路十七路中段,坐107公交车在劳动局站点下车或坐101公交车在广电大厦站点下车,南行200米),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按照《滨州市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和《滨州市2012年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简章》规定进行。资格审查合格的领取面试准考证并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免收面试考务费。
进行资格审查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所有进入面试的考生必须提交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2012年滨州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表》、由本人签字的《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其中大专学历的提交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2年应届毕业生:
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二)在职人员:
1、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须在2012年3月1日之前取得);
2、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介绍信(原件)。
如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确有困难的,考生可到资格审查现场的政策咨询处提出申请,填写《考察前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申请表》,经审查同意,可在考察前2天提供。
(三)非在职人员:
1、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须在2012年3月1日之前取得);
2、档案所在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
(四)没有落实工作单位的退伍战士
1、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须在2012年3月1日之前取得);
2、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开具的证明信(原件)和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海外留学人员
1、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2、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必须在2012年3月1日前取得)。
(六)另外需要提交的材料
1、报考定向考录职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进入面试的,除出具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身份证和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要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