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宜宾市委组织部、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宜宾市公务员局《关于2014年下半年宜宾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的公告》规定,蒋丽琼、刘巧等2人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符合录用条件,拟录用为参公人员,现予公示(具体名单附后)。
公示期限从2015年10月23日起至2015年10月30日止。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干部、群众都可以通过来访、来信、来电如实反映考生的情况。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必须经党组织集体研究,主要领导签发并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书写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监督举报电话:0831-8825213、0831-8823075。
特此公示
原标题:关于拟录用蒋丽琼、刘巧2人为参公人员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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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文县拟录用参公人员名单2.doc
2015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