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安市公务员局、广安市公安局《关于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中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考察工作的公告》精神,近期由市公安局对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中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考察人选进行了考察,现将考察结果和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
一、考察结果
考察结果见附件1。
二、拟录用人员
根据招考公告,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从2015年9月11日起至9月17日结束,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2。干部群众对拟录用人员如有异议,请以真实姓名向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安市公务员局、广安市公安局电话、书面反映或面谈,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三、递补考察
根据招考公告,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且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递补考察人员名单见附件3。
递补考察人员按规定参加体检,具体体检标准和要求参照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安市公务员局《关于2015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检工作的公告》,时间另行通知。请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相关事宜不再另行公告。考察合格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并公示。
四、注意事项
公示结束后,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将统一组织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并办理录用手续,请进入拟录用的考生密切关注广安党建网、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广安人事考试网的相关信息。
监督电话:
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26-2393328
广安市公安局: 0826-2330969
原标题:关于2015年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中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考察结果和拟录用人员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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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广安市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中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考察结果.xls
2. 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中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拟录用人员名单.xls
3. 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中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递补考察人员名单.xls
201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