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宜宾市委组织部 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宜宾市公务员局关于2015年上半年宜宾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的公告》规定,陈刘等18人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符合公务员(参公人员)录用资格条件,拟同意录用为公务员(参公人员),现予以公示(详见附表)。
公示期限从2015年8月24日起至2015年8月30日止。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干部、群众都可以通过来访、来信、来电如实反映考生的情况。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必须经党组织集体研究,主要领导签发并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书写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监督举报电话:宜宾市南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股 0831-3333346 。
特此公示
原标题:宜宾市南溪区拟录用陈刘等18人为公务员(参公人员)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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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上半年南溪区公招公务员拟录用人员情况表.xls
宜宾市南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