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规定,2015年山西省司法厅录用公务员体检和考察工作将于近期开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按照职位计划录用人数,以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人员名单附后。
二、体检时间、地点
时间:2015年10月16日上午
地点:2015年10月16日7:20在省司法厅215室集合,集中后统一前往体检医院。
三、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由体检医院向考生收取。
四、体检标准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执行。
五、体检注意事项
(一)考生体检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近期二寸红底免冠照片2张(含电子版)。凡证件与本人不符的考生,不得参加体检。考生应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中,迟到15分钟以上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生应严格遵守体检纪律,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不准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违者取消录用资格。
(三)考生不得将本人姓名告诉体检医生,不得隐瞒病史或弄虚作假,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四)体检或考察如有不合格者,取消其录用资格,按规定不进行递补。
(五)体检应尽量保持平和心态,不要过于紧张。
(六)体检前三天,要注意饮食,不要吃过多油腻、不易消化的食物,不饮酒,不要吃对肝、肾功能有损害的药物。
(七)体检前一天要注意休息,避免剧烈运动和情绪激动,保证充足睡眠,勿熬夜,以免影响体检结果,注意个人卫生。
(八)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九)女性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要事先告知医护人员。
(十)参加体检的考生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有关事宜可直接咨询。
六、考察工作
考察工作拟于10月下旬进行,届时我们将电话通知体检合格的考生,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咨询电话:0351—2681119
原标题:山西省司法厅2015年公开招录工作人员体检考察有关事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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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山西省司法厅公开招录工作人员体检人员名单.doc
山西省司法厅
201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