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山西省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实施方案>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5]15号)的有关规定,近期将组织报考省监狱管理局机关的考生进行体检,现将体检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考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名单附后)。
二、体检时间和集中地点
(一)体检时间:2015年10月9日;
(二)集中地点:山西省监狱管理局院内(太原市东华门街15号)。
三、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由体检医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考生收取。
四、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其中狱政管理职位单侧裸眼视力低于4.8,不合格,其余职位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不合格。
五、体检注意事项
(一)参检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1寸近期免冠照1张,于10月9日7时准时到指定集中地点报到。凡证件与本人不符或证件不全的考生,不得参加体检;迟到20分钟或未参加体检者均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录用资格。
(二)体检前,要注意清淡饮食,不要吃过多油腻、不易消化的食物,不要吃动物内脏及海鲜,不饮酒,不要服用对肝、肾功能有损害的药物。
(三)体检前一天要注意休息,避免剧烈运动和情绪激动,保证充足睡眠,以免影响体检结果。
(四)体检前12小时应禁食、禁水,保持空腹。
(五)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禁水8-12小时,保持空腹。
(六)体检过程中,考生一律依照编号进行体检,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本人姓名、报考岗位等信息,否则取消资格。
(七)体检后请考生保持通信畅通,监狱局会及时通知需复检的考生。复检的有关要求与体检相同。
咨询电话:0351-2673490
原标题:2015年山西省监狱管理局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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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山西省监狱管理局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人员名单.xls
山西省监狱管理局
201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