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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山西省大同市从优秀大学生村官中公开遴选县副职领导干部公告

    日期:2012-09-21 14:53:54   来源:

    为进一步加大从基层一线选拔培养党政领导干部的力度,优化基层干部队伍结构,搭建大学生村官的成长平台,按照省委组织部印发的《2012年山西省从优秀大学生村官开遴选县(市、区)乡科级副职领导干部工作方案》(晋组通字〔2012〕85号)的规定,市委组织部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从优秀大学生村官开遴选县(区)乡科级副职领导干部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职位及数量

    (一)遴选范围

    从优秀大学生村官开遴选县(区)乡科级副职领导干部工作,在全市11个县(区)进行。

    (二)遴选职位及数量

    全市11个县(区)共遴选25名乡科级副职领导干部,其中:乡镇(街道)副职8名、县(区)直公务员、参照公务员单位乡科级副职7名、县(区)直属全额事业单位乡科级副职10名。具体职位表附后。

    二、遴选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遴选对象

    1.2009年以前(含2009年)全省统一选聘在岗的大学生村官。

    2.2009年以前(含2009年)全省统一选聘,服务满2年且考核合格后被录用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大学生村官。

    (二)资格条件

    报考者除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任大学生村官期间曾担任或现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当选时间须为2012年1月31日之前);

    2.大学生村官聘期考核结果为优秀;

    3.大学生村官期间受到过县(区)委组织部、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市级以上有关部门表彰。

    以上3个条件满足其中之一即可,同时需具有良好的品行、政治素养,工作能力强、勤奋敬业、实绩突出。

    我市范围内在岗的大学生村官和已被录用为我市范围内的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大学生村官可以报考全市的公开遴选职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在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3.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遴选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

    三、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报名方式:采取个人自荐、党员群众推荐和组织推荐等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应当如实填写推荐表和报名表,并按要求加注村(社区)党组织、乡镇(街道)党委及县(区)委组织部的意见。如提供虚假信息,将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录用资格,并视情节予以严肃处理。

    报名时间:2012年9月19日上午8∶00-9月21日下午18∶00

    报名地点:全市11个县(区)设报名点。各县(区)报名点均设在各县(区)委组织部。开发区大学生村官可到城区区委组织部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报名费100元。每人只能填报1个职位。

    考生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⑴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⑵近期免冠同底彩色一寸正面照片7张;报名表一式3份(报名表可从大同党建网下载)⑶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任命文件或担任村(社区)主任的有关材料原件、复印件;⑷聘期考核表等有关材料原件、复印件;⑸县(区)委组织部、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市级以上有关部门表彰文件、证书等有关材料的原件、复印件(表彰对象必须是本人,而不是所在集体,受表彰时间截止到报名结束之日);⑹已被录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大学生村官,还需提供《公务员录用审批表》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审批表》复印件及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7)本人档案。

    以上⑶、⑷、⑸项中提供任意一项即可,所有复印件均为2份,需县(区)委组织部盖章。报名表、笔试准考证、面试准考证必须为同底照片。

    四、考试形式及时间

    考试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进行。

    (一)笔试

    笔试分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两门。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对基本法规政策的理解运用和分析解决基层实际问题的能力。参加笔试人员的数量与遴选职位的比例达到10∶1,方可进行笔试。

    上午 9∶00—11∶30,公共科目;

    下午 15∶00—17∶30,专业科目。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笔试成绩按公共科目成绩和专业科目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即:笔试成绩=公共科目成绩×50%+专业科目成绩×50%)。

    参加考试的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缺少上述证件或与报名时提交的个人信息不符者,不得参加笔试。所有考生中途一律不得离开考场,待考试结束后方可统一离开。

    (二)面试

    面试对象由市委组织部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面试对象与遴选职位5∶1的比例确定。面试初步定于10月中旬举行。进入面试时,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准考证。缺少上述证件或与报名时、笔试时提交的个人信息不符者,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时如果1个职位只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则该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或超过本考场单场面试的平均成绩。

    五、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人选由市委组织部根据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体检考察人选与遴选职位3∶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由市委组织部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组织实施。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体检和考察的时间另行通知。

    考察工作由各县(区)委组织部具体组织实施。

    面试后因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产生的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六、确定票决人选

    各县(区)委组织部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综合体检考察情况,平时工作表现及干部群众反映等,按照票决人选与遴选职位2∶1的比例提交县(区)委常委会确定票决人选。

    七、差额票决

    县(区)委常委会对票决人选进行差额票决,提出推荐、提名的意见,报市委组织部同意并省委组织部备案后,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县(区)委常委会票决认为无合适人选的,该遴选职位可以空缺。

    八、任职和试用

    任职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履行有关手续。有影响任用问题的,经县(区)委组织部调查认定并报市委组织部同意后取消任用资格,该职位不再递补。

    新任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任职,办理相关任职手续。报考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单位的人员同时办理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登记备案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免去试用职务,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考生也可登录大同党建网(网址:www.dtdj.gov.cn)查询或下载推荐报名的有关表格。

    公开遴选期间,所有考生务必保持全天通讯畅通。

    本《公告》由市公开遴选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由市公开遴选领导组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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