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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山西省朔州市从优秀大学生村官中公开遴选县副职领导干部公告

    日期:2012-09-13 14:05:25   来源:

    根据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印发的《2012年山西省从优秀大学生村官开遴选县(市、区)乡科级副职领导干部工作方案》的规定和要求,经市委同意,从优秀大学生村官开遴选县(区)乡科级副职领导干部,现将遴选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和数量

    1、遴选范围:

    ①2009年以前(含2009年)全市统一选聘在岗的大学生村官。

    ②2009年以前(含2009年)全市统一选聘,服务满2年且考核合格后被录用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大学生村官。

    2、遴选数量:

    全市共遴选17名。具体职位分别是:

    朔城区南榆林乡副乡长

    朔城区滋润乡副乡长

    朔城区利民镇副镇长

    平鲁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平鲁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副主席

    平鲁区老龄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山阴县马营庄乡副乡长

    山阴县史志馆副馆长

    山阴县下喇叭林场副场长

    怀仁县洪涛山林场副场长

    怀仁县城市环卫中心副主任

    怀仁县档案局副局长

    应县统计局副局长

    应县粮食局副局长

    应县农机服务中心副主任

    右玉县威远镇副镇长

    右玉县李达窑乡副乡长

    二、资格条件

    报考者除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1、大学生村官期间曾担任获现担任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村(居)委会主任(当选时间须为2012年1月31日之前);

    2、大学生村官聘期考核结果为优秀;

    3、大学生村官期间受到过县(区)委组织部、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市级以上有关部门表彰。

    原则上大学生村官只能报考服务所在县(区)的公开遴选职位,已被录用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大学生村官只能报考现工作单位所在县(区)的遴选职位。报考资格条件由县(区)委组织部进行初审,由市委组织部进行复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在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

    4、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遴选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9月11日上午8:30—12日下午18:00

    2、报名地点:共设朔城区、平鲁区、山阴县、怀仁县、应县、右玉县六个报名点,报名点设在各县(区)委组织部,报名者必须到所报考县(区)报名点报名。

    3、报名方式

    ⑴个人申请。符合报考条件者要持本人身份证、受表彰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到所在乡镇(街道)党委接受资格初审。

    ⑵组织推荐。大学生村干部期间服务所在地乡镇(街道)党委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指导报考者填写《2012年朔州市从优秀大学生村官开遴选县(区)乡科级副职领导干部报名表》一式三份,并在资格审查表“乡镇党委(街道)推荐意见”栏内加注意见,由乡镇(街道)党委书记签字后加盖公章。

    ⑶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持本人身份证、受表彰的文件、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期同底一寸正面免冠彩照5张和《2012年朔州市从优秀大学生村干部开遴选乡镇(街道)副职报名表》,到本县(区)委组织部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

    ⑷每人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原则上要报考本县(区)职位。

    4、发放准考证

    市遴选领导组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核后,发放准考证。报考者于9月14日到各县(区)委组织部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进行。

    1、笔试

    笔试时间2012年9月16日下午15:00—18:00。

    以县(区)为单位,遴选职位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原则上要达到1:10,方可进行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时,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缺少上述证件或与报名时提交的个人信息不符者,不得参与笔试。笔试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笔试内容与乡镇、农村及大学生村官的实际工作紧密相关,通过笔试测试报考人员基本法规政策的理解运用和分析解决基层实际问题的能力。

    笔试地点:朔州市一中初中部(朔州市开发北路学苑小区,市体育广场西侧)。

    2、面试

    面试人选由市遴选领导组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以县(区)为单位,按照参加面试人数与招录职位数5: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面试时,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缺少上述证件或与报名时提交的个人信息不符者,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五、体检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体检考察人选与遴选职位3: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由市委组织部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组织实施。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考察工作由各县(区)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实地考察、查阅资料、专项调查等方式进行。在考察工作中认真组织好民主测评工作。

    参加民主测评范围:

    1、在岗的大学生村官参加民主测评范围为大学生村官所在乡镇(街道)的班子成员、站所长、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及所在村(社区)的村(社区)两委成员;

    2、已被录用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大学生村官参加民主测评范围为现所在单位班子成员、中层正职及所在科(股)室全体人员,人数较少的单位可以全体参加。

    对在民主测评中,所得“不称职”票数超过三分之一的报考人员,视为考察不合格。

    面试后因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产生的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六、确定票决人选

    各县(区)委组织部一般应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综合体检考察情况,平时工作表现及干部群众反映等,按照票决人选与遴选职位2:1的比例提交县(区)委常委会确定票决人选,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七、差额票决

    县(区)委常委会对票决人选进行差额票决,作出任用决定,或者决定提出推荐、提名的意见,报市委组织部同意并省委组织部备案后,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常委会票决认为无合适人选的,该遴选职位可以空缺。

    八、任职和试用

    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履行有关手续。有影响任用问题的,经县(区)委组织部调查认定并报市委组织部同意后取消任用资格,该职位不再递补。

    新任用人员试用期一年,报考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单位的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办理公务员登记备案和相关任职手续。报考事业单位的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办理相关任职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各县(区)委组织部分别设立报名点,咨询电话:

    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0349)2163611

    朔城区委组织部:(0349)2023663

    平鲁区委组织部:(0349)6690184

    山阴县委组织部:(0349)7073888

    怀仁县委组织部:(0349)3040093

    应县县委组织部:(0349)5023112

    右玉县委组织部:(0349)8022105

    本公告由市招考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详情可登录朔州党建网(http://www.szswzzb.gov.cn/)查询,欢迎社会各界对此次考录工作进行监督。

    市委组织部监督电话:(0349)12380

    更多相关信息请访问山西公务员考试 公务员考试网

    朔州市公开遴选县(区)乡科级副职领导干部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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