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2013年藏区新增行政编制公开考录公务员公安职位的总成绩已在青海省人事考试网上公示,现公示期已结束进入体检、政审阶段。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省公务员局研究,定于近期体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2014年3月17日。
二、参加体检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
三、集合地点
进入体检的考生请于2014年3月17日上午08:20在青海省公安厅(八一中路50号)门口集合。
四、注意事项:
(一)体检前两天请注意休息,饮食清淡,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空腹进行采血、B超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二)考生应在《体检表》(体检表集合时发)上如实填写病史,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怀孕者请事先告知医护人员。
(三)参加体检的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准考证丢失的考生请到报考地人事部门开具证明,身份证丢失的考生请到户籍所在地开具户籍证明,附照片)、体检费450元,近期免冠小二寸照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过期不到者,视作自动放弃。请各位考生相互转告。
(四)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联系人:彭栋清;电话:0971—8293069、13897513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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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进入体检、考察考生名单.doc
青海省公安厅政治部
201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