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单位拟招聘工作人员1名,从事办公室相关工作。
一、招聘条件
1、男性,年龄35周岁(含)以下,全日制高校毕业,大专或以上学历,文学、新闻传播学、管理、法学类等专业,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2、擅长写作,文字功底扎实,责任心强,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协调能力;
3、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思想品德好,能吃苦耐劳,无不良记录。
二、收入待遇
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发基本工资,基本工资200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为三年。一经录用享受我单位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月收入组成为基本工资加绩效考核加岗位补贴,基本工资随工龄每年适当增长。同时按国家规定标准交社保、医保、住房公积金等,享受国家规定的公休、节假日。
有意者请于1月29日前本人携带简历(附照片)、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工作经验材料(个人发表或写作的文章)到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聘,接待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班时间。
联系人:罗女士 联系电话:18979166626
邮箱:jxzfgjj@163.com
地址:南昌市八一大道96号华龙国际大厦4楼综合科
江西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6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