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苏人社发〔2015〕441号)、《南通市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市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需核减或取消的招录职位予以公告(详见附表)。报考被取消职位并已完成缴费的人员,由初审单位及时通知考生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补报名时间:2016年1月21日9︰00~16︰00,逾期者视作自动放弃。
原标题:关于核减、取消部分达不到开考比例招录职位的公告
点击下载>>>
2016年南通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核减、取消职位表.doc
中共南通市委组织部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