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苏州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复,同意将通过公开报名、考试,并经体检、考察合格的同志录用为公务员(参公人员),现将领取面试通知书及后续环节具体时间安排及注意事项公布如下,请考生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一、领取《录用通知书》和办理报到手续
1.新录用公务员中的社会在职人员于2015年7月15日至7月31日,到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前进中路305号202室)领取《录用通知书》;按照要求办理相关报到手续;
2.新录用公务员中的应届毕业生于2015年7月15日至8月31日,凭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职位要求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前进中路305号202室)领取《录用通知书》;凭通知到毕业院校办理相关手续;持毕业院校开具的相关材料按照要求办理相关报到手续。
二、报到时所需材料
1.社会在职人员
(1)原行政人员或参公人员出具行政关系介绍信;原事业单位人员出具解聘合同;原企业人员(包括村官)出具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待业人员出具最后工作单位的终止劳动合同证明;
(2)工资转移证(工资关系介绍信)(原企业的不需要提供);
(3)党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开至录用单位);
(4)录用单位开具的干部介绍信。
2.应届毕业生
(1)教育部统一印制、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
(2)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录用单位开具的干部介绍信。
三、其他事项
1.录用人员凭录用通知书到档案存放部门办理转档手续(至录用单位),录用单位收到档案后开具干部介绍信。
2.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系统报到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原标题:昆山市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及报到事项的通知
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