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各有关单位,省属驻盐有关单位:
根据2013年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统一部署,拟于近期开展资格复审工作。为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资格复审考生范围
在招考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
二、资格复审时间
全市报考资格复审工作须在2013年4月24日前结束。在资格复审通知规定时间内,考生无特殊情况逾期不参加复审,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三、资格复审考生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进行资格复审时招录单位须提供考生报名时填报的《考生报名信息表》。报考人员需提供下列材料:
①201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等,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应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领取录取通知书时,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
②其他考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籍簿 、毕业证书、学位证、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也可在体检前提供)等。
③按政策性安置条件报考的人员,应按考录简章的要求提供有关证明;
④留学归国人员还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证明材料;
⑤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还需提供安置地的户籍证明或身份证;
⑥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它证明材料,其中有国家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证书要求的,可提供相应等级的合格证书或425分(含)以上国家大学英语考试成绩。
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并提供一份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