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拓宽选人用人渠道,进一步加强市委政法委机关公务员队伍建设,经南通市委组织部同意,决定在全市政法、综治系统范围内公开选调3名公务员。为确保选调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要求
公开选调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公务员法》要求,从全市政法、综治系统择优选调政治素质好、组织协调能力强、业务精湛、工作实绩突出的公务员,为全市政法事业的发展提供人才保证。
选调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注重能力测评、综合评价,强化监督管理、增强工作透明度的原则,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二、职数和职位
本次公开选调公务员的职数为3个,分别是:
1.执法督查处副处长职位1名;
2.办公室文秘科员职位1名;
3.综治办科员职位1名。
三、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对象
全市各级政法机关(不含南通监狱系统)、党委政法委机关(综治办)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工作人员。
(二)选调条件
报考人员应符合下列共性条件:
1.具有较强的政治素质,理想信念坚定,忠诚可靠,事业心和责任感强,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吃苦耐劳,热爱政法事业;
2.中共党员;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取得公务员资格工作满5年以上;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
报考人员还需符合下列岗位匹配条件:
1.执法督查处副处长职位: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具有民商事或刑事岗位5年以上工作经历;年龄40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正科级(含)以下职级。
2.办公室文秘科员职位:具有法律类或文秘类专业;3年以上文字工作岗位经历;较强的文字组织能力;年龄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科员级。
3.综治办科员职位:具有法律类或公安类(治安管理)专业;3年以上社会管理(治安)综合治理岗位工作经历;有一定的文字组织能力;年龄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科员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选调: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性情形。
四、程序和方法
本次选调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核、适岗评价、面试、考察决定、体检、公示与调动等7个步骤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选调公告在南通党建网(http://www.ntdj.gov.cn)、南通大调解网站(http://www.ntpeace.org.cn)上进行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核
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报名和资格审核日期:2013年3月26日~3月29日。每天报名时间:上午为9:00~11:30,下午为1:30~5:30。地点:南通市委政法委政治部(南通市世纪大道6号行政中心1714办公室)。联系电话:8509860285215392。
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如实填写《南通市委政法委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一式三份(A4纸正反面打印,粘贴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类、执法督查处副处长职位)、任现职文件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报考文秘科员职位的还须携带本人撰写的有代表性的3篇以上公文材料(由所在单位盖章认可)或公开发表的文章原件及复印件。
由市委政法委政治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方可进入适岗评价阶段。
本次选调开考比例为1:4。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取消选调职位。
(三)适岗评价
由本次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集体对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进行适岗评价,满分为100分,并按得分值及相应职位排定顺序。每个职位的前4名进入面试。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重点测试报考人员逻辑思维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等,面试当场评分并公布成绩。
面试结束后,按适岗评价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合成总成绩。按选调计划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
该职位只有1人进入面试的,其总成绩达到60分视为合格。
(五)考察与决定
由政法委政治部组成考察小组,根据职位要求,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对考察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报考人员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其综合素质、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情况,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政法委书记办公会议根据报考人员的得分情况和考察材料集体研究,集体讨论研究后按职位选调数1:1的比例确定拟选调人选及依次递补人选。
(六)体检
拟选调人选经体检后,由体检医院作出身体是否合格的结论。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七)公示与调动
拟选调人员名单在南通党建网(http://www.ntdj.gov.cn)和南通大调解网(http:// www.ntpeace.org.cn )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满期后,不符合选调条件的,依次递补人选进行体检;体格合格的,进行公示。符合选调条件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和公务员调动要求及程序,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办理调动手续。
五、组织领导
为保证公开选调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王振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市委政法委政治部主任马秀华同志担任,成员由市委政法委各处(部)室主要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公开选调的日常工作。
六、纪律和监督
认真执行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严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维护选调工作的公正性。监督电话:85098581
本《实施方案》由市委政法委政治部负责解释。
更多相关信息请访问江苏公务员考试 公务员考试网
附件:南通市委政法委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
中共南通市委政法委员会
2013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