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光临启仕教育官方网站
  • 当前位置:首页 > 地方公务员 > 江苏 > 正文

    2013年江苏省淮安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日期:2013-02-20 09:54:40   来源:

    按照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公务员局统一部署,2013年我市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490名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其中考试录用64名人民警察简章另发)。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江苏省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50号)精神,制定本简章。

    一、招考职位、人数及要求

    详见招考职位简介表(登录淮安党建网http://zzb.huaian.gov.cn、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huaian.gov.cn、淮安人事考试网http://www.harsks.com查询)。

    二、报考条件、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7年2月22日至1995年2月28日期间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2013年硕士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研究生(非在职)以及定向招考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的职位,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2年2月22日以后出生)。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年龄按照《关于调整公安机关和监狱及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龄的通知》要求执行;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定向招考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的职位可放宽至中专、高中学历;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还须具备考录人民警察简章(详见信息发布网站)规定的条件;

    7、具备招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有关具体问题详见《江苏省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和《2013年淮安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关问题解释》。

    (二)招考对象

    1、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含2013年应届毕业生)的人员,报考不受户籍或生源地限制。符合政策性安置、调配等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父母身边无子女等),可以报考配偶或父母户籍所在地的职位。2013年普通高校专科应届毕业生限本市生源。

    (二)网上打印准考证。经缴费确认的报考人员,于2013年3月19日-23日登录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考生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公共科目笔试,公共科目笔试分为A、B、C三类。

    A 类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A)、《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申论》三科;

    B 类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B)、《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两科;

    C 类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C)、《行政职业能力测验》(C)两科。

    考试范围见《江苏省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笔试时间:2013年3月24日,具体安排如下:

    上午 08:00-09:30 《公共基础知识》(A、B、C)

    10:10-11:5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B、C)

    下午 14:00-16:30 《申论》

    (四)面试。笔试阅卷结束后,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合格分数线。参加面试人员在公共科目笔试合格人员中,按公共科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职位实际拟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实际拟录用人数与过线人数不足1:3的职位不予调剂。

    面试前,对拟参加面试人选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复审时,201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其中,普通高校专科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原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其他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和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按政策性安置条件报考的人员须提供相关证明;报考定向招录大学生村官职位的人员,须提供县(区)组织人社部门证明;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人员须提供国家或省项目办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市、区)项目办证明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其中经我省市、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选派到农村(社区)和基层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人员,须提供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证明;报考面向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职位的人员须提供县(区)委组织部门出具的推荐证明材料。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面试成绩不设合格线,但形不成竞争职位的考生,面试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由主考官当场通知考生。

    启仕教育公考微信二码
    启仕简介启仕荣誉联系我们媒体关注法律声明免责声明人才招聘合作加盟
    Copyright@ 2012 www.qs101.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启仕教育 版权所有
    鲁ICP备160045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