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县(市、区)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河南省2014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实施方案的通知》(豫人社〔2014〕27号)精神,我市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中,王海姣等12名同志,已通过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考察与公示等程序,因特殊原因,近期完成体检工作,确定录用为公务员,充实到市直有关单位和有关各县(市、区)(录用单位及人员名单见附件), 录用时间以《公务员录用审批表》批准时间为准。
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合格的填写《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核表》,按公务员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正式任职手续;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提出取消录用资格意见,填写《新录用公务员取消录用审批(备案)表》,报录用审批机关批准,按有关规定办理。新录用的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原标题:关于录用王海姣等12名同志为公务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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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洛阳市公务员考试录用单位及录用人员名单
中共洛阳市委组织部 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