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丰富我县广大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优化文化馆人员结构,文化教育局决定,面向全县文化教育系统选聘工作人员。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灵寿县文化教育系统在编在职的中小学教师及工作人员。
二、选聘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用的原则。
三、选聘岗位及数量
中学数学教研员1名;中学语文教研员1名;小学数学教研员1名。文学、词曲、曲艺创作工作人员1名。
四、选聘条件
(一)中小学教研员
1、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师德高尚,为人师表,思想解放,求实创新,勇于开拓,有良好的民主作风、合作精神和全局观念,年度考核等级都在合格以上。
2、具有较高的学术素养。治学严谨,学风朴实,教风端正。了解本学科的学术动态,有扎实的教育理论和专业知识,有较强的研究和写作能力。在专业刊物上发表论文一篇以上。
3、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对本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等有较深入的研究,能够把握新课程改革方向,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协调、策划能力和表达能力,指导广大教师做好教育教学工作。熟悉网络技术,具有较高的计算机操作水平。普通话水平达到规定标准。
4、具有显著的教学教研成绩。教学教研水平较高,在学科教学及研究方面有所建树,在全县乃至省市有一定的知名度。在学科建设中能起到专业引领作用,曾在市级以上评优课或素质赛中获二等奖以上。教学成绩参考近二年学区教学成绩或中考学科成绩。
5、应聘中学教研员,须具有所学专业与岗位相一致的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小学教研员须中师及以上毕业且取得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相一致的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10年及以上本学科教学工作经历,中级及以上职称,年龄在45周岁(1971年1月以后出生)以下,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6、中学教师可以申报小学教研员,小学教师不可以申报中学教研员。省、市级名师、骨干教师、兼职教研员优先。
(二)、文学、词曲、曲艺创作工作人员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热爱文化事业,爱好文学、词曲、曲艺创作。
3、符合选聘岗位所需的条件、具有相应的业务能力和实践操作技能,能胜任岗位工作。
4、本科以上学历,文学类专业,45岁以下(197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男女不限。
5、应聘人员必须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过与选聘岗位相关作品,或在市级以上比赛中获得过与选聘岗位相关的奖励。
五、选聘程序
(一)宣传发动
2016年1月 26 日,在灵寿县教育信息网上发布公告内容。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教研员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应持身份证、毕业证(原始学历和后学历)、职称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各种业绩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地点:灵寿县文化教育局人事科
报名时间:2016年2月1日
(2)资格审查。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参加选聘的对象进行资格初审。
(3)初试:笔试。笔试主要内容为教育理论和学科基础知识。根据笔试结果每个岗位取前三名进入面试环节,如果第三名出现并列的均参加面试。
2、文学、词曲、曲艺创作工作人员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应持身份证、毕业证、作品、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地点:灵寿县文化教育局人事科
报名时间:2016年2月1日
(2)资格审查。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参加选聘的对象进行资格初审。
(3)初试:笔试。笔试主要内容为文学、词曲、曲艺创作理论和专业知识。根据笔试结果取前三名进入面试环节,如果第三名出现并列的均参加面试。
(三)选聘面试
1、教研员选聘面试,采取现场说课和答辩的形式进行,满分100分。时间:待定。
说课(50%):采取现场抽题,现场备课(时间60分钟)的形式。主要考察应试者是否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理论水平,驾驭教学和解决教学中疑难问题的能力。时间15分钟。
答辩(50%):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认识问题能力、分析应变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时间10分钟。
2、文学、词曲、曲艺创作工作人员选聘面试
采取现场发挥的形式进行,满分100分。时间:待定。
现场发挥(50%):采取现场抽题,现场发挥的形式。主要考察应试者是否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理论水平及驾驭语言的能力、文学创作水平。时间30分钟。
答辩(50%):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认识问题能力、分析应变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时间10分钟。
六、考察确定人选
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面试成绩,结合师德表现、教学业绩,教科研水平、专业素质、组织能力及获得的各项荣誉等进行全面考察。考察重点对“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做全面了解。考察合格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录用人员。录用的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文化教育局考核合格者留任;考核不合格者退回原单位任教。
七、加强组织领导,严肃工作纪律
为加强此次选聘工作的领导和监督,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经研究决定,成立选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尹秀江
副组长:曹辉明、赵敬爱
成 员:金书臭、程清博、邢巧玲
此次选聘工作原则性强,工作人员和应试者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自觉接受广大群众监督,一经发现违纪现象,一定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进行严肃处理。
灵寿县文化教育局
2016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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