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专家、学者等社会力量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2008〕17号)、《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及省、市文件要求,结合我县依法行政工作实际,经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聘县政府法制咨询委员会委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县政府法制咨询委员会委员的主要职责
(一)参与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对规范性文件的必要性、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论证,并提出建议;
(二)参加行政执法调研活动,提出改进行政执法及执法监督活动的建议;
(三)为政府依法决策提供法律建议,参与重大协议的起草、对内对外谈判等涉法事宜;
(四)对县政府重大疑难复议、诉讼案件提出法律建议;
(五)参与县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行政调解工作;
(六)开展政府法制理论研讨,为县政府领导及相关部门讲授法律知识;
(七)承担县政府临时交办的其他涉法事宜。
二、县政府法制咨询委员会委员的基本条件
(一)综合素养高,热心政府法制工作;
(二)从事法制或法学研究实践多年,在法学领域或行政法专业领域有较深造诣,具有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操守;
(四)身体健康。
三、报名时间
2014年10月21日至2014年11月2日
四、选聘程序
(一)符合担任县政府法制咨询委员会委员条件的公民,可以在中国文安政府门户网(网址:www.wenan.gov.cn)下载或者直接向县政府法制办公室索取报名登记表,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子邮箱:wafzb@126.com)进行报名申请参选,也可以由其所在单位向县政府法制办公室推荐参选。申请(推荐)时,申请人或被推荐人应当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学历证明等有关资料。
(二)由县政府法制办公室确定有关人员组成县政府法制咨询委员会委员考核组,对候选人员进行政治品质、理论素养、业务能力等综合素质的考核。根据考核情况,提出入围名单报县政府审定。
(三)由县政府向县政府法制咨询委员会委员颁发聘书。
五、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文安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县行政中心大楼239室)
联系电话:5281644
电子邮箱:wafzb@126.com
原标题:文安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公开选聘县政府法制咨询委员会委员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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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安县政府法制咨询委员会委员报名登记表.doc
文安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