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湖北省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现就我市公安、森林公安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每个招录职位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人选共63人,其启仕安机关59人,森林公安机关4人(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
8月9日(周日)上午7:30开始体检,体检时间共一天。
三、体检集合地点
体检人员于体检当天上午6:30前在孝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院内(孝感市城站路141号)集合,集合后由工作人员集中组织到省公务员考试录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体检。
四、注意事项
1 、体检人员须携带彩色2寸免冠登记照片2张,凭本人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参加体检,体检费用(500.00元)由考生自理。
2 、体检人员近期要注意饮食和休息。体检前三天不能做剧烈运动,不能酗酒、熬夜;体检前一天晚上8:00以后不得进食、23:00以前就寝;体检当日空腹,在未做完抽血和B超前,不得进食(含牛奶和清水之外的饮料),以免影响检查结果。
3 、体检人员在体检前应领取《公务员录用体检表》(集合时由工作人员统一发放),并逐项如实填写。
4、体检人员体检科目及其标准,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对隐瞒病史、弄虚作假或冒名顶替的考生,取消录用资格。对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并按本职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5、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进行复检。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应在招录机关和考生同意的情况下,按照规定的程序在我省公务员考试录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工作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复检费用考生自理。
6、考生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公告相关事宜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5年度孝感市公安、森林公安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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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5年度孝感市公安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检人员名单.xls
2、2015年度孝感市森林公安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检人员名单.xls
孝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孝感市公安局
孝感市林业局
孝感市公务员局
2015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