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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湖北荆门市公安机关公务员考试录用(人民警察)体检公告

    日期:2015-08-05 17:18:07   来源:

    为做好2015年荆门市公安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入围人员体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体检人员

    在报考荆门市公安机关职位的体能测评合格考生中,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册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和集合地点

    体检于2015年8月11日(星期二)进行。参加体检的考生于体检当天上午7:00到荆门市公安局(地址:荆门市象山大道88号)院内集合(体检期间不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的考生视为弃权)。

    三、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考生须携带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2、体检前2至3天须注意饮食,不吃过多油腻、不易消化的食物,不饮酒,不吃对肝、肾功能有副作用的药物。

    3、体检前一日晚上8时后避免进食和剧烈运动,应保持充足睡眠。

    4、体检当日早晨应禁食、禁水,空腹进行抽血化验和腹部B超检查。

    5、体检时须如实向医生提供自己的既往病史,并按体检表中所列项目完全检查,不要遗漏,以免影响最终的体检结果。

    6、体检时着装宽松,不宜穿戴有金属线的衣服、连裤袜及长筒靴。

    7、报考公安职位人员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要求进行相关项目检测。其中,对于视力的检测按以下原则掌握:报考基层所队民警职位的考生单侧裸眼视力低于4.8,不合格。

    8、体检过程中,凡弄虚作假或请人代检者,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9、体检后需复检的考生,由市公安局政治部电话通知,请考生保持通信畅通。复检的有关要求与体检相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不进行复检。

    10、体检和交通费用由考生自理。

    原标题:荆门市公安机关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检公告

    点击下载>>>

    2015年荆门市公安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检人员名册.xls

    荆门市公务员局

    荆门市公安局

    2015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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