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光临启仕教育官方网站
  • 当前位置:首页 > 地方公务员 > 海南 > 正文

    2015海南省公务员考试面试人选资格复审通知(检察系统)

    日期:2015-06-05 13:34:15   来源:

    2015年海南省检察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综合成绩已发布,为做好面试入围人选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对象,是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并在规定的面试比例 (招考名额数为10人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招考名额为9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范围内的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通过资格复审的,确定为参加面试的人选;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自愿放弃的,取消参加面试资格,并按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名依次递补。

    二、资格复审电话确认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请拨打:0898-65315311进行电话确认,电话确认时间:6月8日—10日(8:00—12:00,14:30—17:30)。未进行电话确认,并经我院进一步核实的,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需将本人签名的放弃面试说明邮寄至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地址:海口市海南广场,邮政编码:570203,传真:0898-65315067)。

    三、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15年6月14日(星期日)8:00-12:00

    地点:南渡江大厦一楼大堂(海口市美兰区海南广场海南省委北门附近,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正门东侧,考生可乘8路、32路、34路公交车到达)。

    四、资格复审要求

    考生需提供以下证件及证明材料,以下证件及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后保留复印件退回原件。

    (1)身份证、《海南省公务员(参公管理工作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表》、准考证。

    (2)学历学位证书(往届毕业生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1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需学校出具准予毕业的相关证明材料(《就业推荐表》或其它证明材料)。

    (3)有户籍限制职位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户口簿。

    (4)报考少数民族市县职位的少数民族考生,需提供户口所在地市县民宗委出具的少数民族证明材料。

    (5)招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如职称证书等,须在2015年3月18日前取得,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相关证书或证明原件(其中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须提供正副本)。考生2015年3月18日前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但司法考试资格证书尚未下发的,以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作为凭据。

    (6)有工作经历要求职位的报考人员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其中属于公务员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属于事业单位人员的报考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属于企业人员的报考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及缴纳社保证明。

    (7)报考人员属在职公务员和参公管理工作人员的,须提供所在机关(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属市、县、区管的科级干部(事业编制)的,须提供所在市、县、区组织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属在编在岗中小学教师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县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属定向生和委培生的,须出具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同意报考证明,

    (8)留学回国的报考人员,除须提供《招考公告》和《招考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提供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将按规定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五、资格复审报考人员可委托他人代为进行,委托他人代为资格复审的,须提供委托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咨询电话:0898-65315311

    原标题:2015年海南省检察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入围面试人选资格复审的通知

    点击下载>>>

    2015年海南省检察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名单.xls

    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2015年6月5日

    相关热词搜索:海南公务员考试
    启仕教育公考微信二码
    启仕简介启仕荣誉联系我们媒体关注法律声明免责声明人才招聘合作加盟
    Copyright@ 2012 www.qs101.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启仕教育 版权所有
    鲁ICP备160045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