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面试纪律,确保招聘质量,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招聘对象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或 2015、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的应届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2.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 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 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5. 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 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 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 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5. 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此类人员也不得以已经取得的其他学历报考)。
四、招聘方式及方法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采用直接面试的方式和程序进行。
五、招聘岗位及人数
此次柳江县事业单位招聘共设10个岗位,拟招聘11人,详见附件:《2016年柳江县事业单位直接面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资格条件表》。
六、报名办法与资格审查
(一) 报名办法
1.采取现场报名递交、邮寄应聘材料方式到招聘单位报名。招聘单位地址、电话、邮编详见《条件表》,邮寄者以邮戳日期为准。
报考柳江县人民医院的考生请将报名材料投递至柳江县人民医院人事科进行资格审核;
报考柳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考生请将报名材料投递至柳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核;
报考柳江县人工影响天气管理中心的考生请将报名材料投递至柳江县气象局进行资格审核;
报考柳江县体校的考生请将报名材料投递至柳江县体校进行资格审核。
2.报考者应根据所学专业,按照招聘岗位具体要求对口报名,每位报名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报名所需材料:《公招报名表》一式两份,同时粘贴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片。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2016年应届毕业生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专业技术资格证、职称外语、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证明等其他岗位需求的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两份),审核完退回原件。
4.报名时间:2016年5月17日—2016年5月24日。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报名工作的整个过程。各招聘单位负责对应聘人员提供的应聘材料进行资格预审,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面试资格进行复审。
七、面试
(一)面试时间: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由柳江县人事部门在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面试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二)面试比例: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的人选,对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取消该职位的招聘。报名人数超过1:3比例时,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与考生所提供的个人简历情况进行适岗评价或增加专业笔试,最终按1:3比例进入面试。
(三)面试组织:面试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其中,经人社部门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含70分)以上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分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应于面试当天向考生宣布。
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机关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酌情按扣3-5分处理。
八、体检与考核
招聘单位根据面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体检人员名单。
(一)考核
考核主要是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基本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考核的,从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名单中按照面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替补。
(二)体检
体检人选根据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按照实际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组织。体检由柳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招聘单位共同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体检费自理。
九、公示和聘用
根据面试、体检、考核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由柳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在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管理权限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十、纪律和监督
(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用人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四)严格公开招聘纪律。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报名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名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及事业单位等相关用人单位的负责人员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的;
4.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5.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面试题目的;
6.违反《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0772-7213107 柳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室
0772-7216095 柳江县青少年业余体校
0772-7211284 柳江县气象局办公室
2016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