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等有关规定,经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拟录用韦景春等34名同志(附件1)为公务员,现予以公示。因无合格人选,南宁市辖区及派出检察院侦查岗位一等5个职位共取消或减少录用计划8名(附件2)。公示期7天,如对拟录用人选有异议,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南宁市人民检察院反映,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15年9月16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南宁市人民检察院,过期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15年9月10日—9月16日
邮寄材料送达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72号,邮政编码:530022
监督电话:0771—5877650、0771—5509012
原标题:南宁市人民检察院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拟录用人选公示
点击下载>>>
2015南宁市人民检察院公务员考试拟录名单
2015南宁市人民检察院公务员考试取消录用或减少计划职位表
南宁市人民检察院
201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