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等有关规定,经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拟录用黄腾飞同志(附件)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如对拟录用人选有异议,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南宁市委党史研究室反映,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15年9月13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南宁市委党史研究室,过期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15年9月7日—9月13日
邮寄材料送达地址:南宁市嘉宾路2号市政府7号门1318号市委党史研究室,邮政编码:530028
监督电话:0771—5713135、0771—5509012
原标题:南宁市委党史研究室2015年考试录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拟录用人选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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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南宁市委党史研究室考试录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doc
南宁市委党史研究室
2015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