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等有关规定,经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拟录用覃红同志(附件)为公务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如对拟录用人选有异议,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反映,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15年9月7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南宁市住房局,过期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15年9月1日—9月7日
邮寄材料送达地址: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人事科912房,邮政编码:530023
监督电话:0771—5629396、5509012、
原标题: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拟录用人选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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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公务员考试拟录名单
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1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