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等有关规定,经过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等程序,拟录用李媛等90位同志为公务员(人民警察),现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期间,如对拟录用人选有异议,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来宾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科反映,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过期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12年8月6日—8月12日(共7天)
邮寄材料地址:来宾市兴宾区北二路333号,邮政编码:546100
联系电话:0772-4225126,15877213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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