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的规定,经研究,决定于2012年7月10日至7月14日进行玉林市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工作,现将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名单
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体检人选1:1的比例,依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合格总成绩(含照顾加分)+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参加体能测评者须合格),具体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附件5。递补体能测评人员体检名单另行公告,并安排到相应体检日期参加体检。
二、体检时间安排
玉林市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工作分5天进行。7月10日对报考北流市、容县除公安职位(含森林公安,下同)及法院司法警察职位以外的考生进行体检;7月11日对报考博白县及福绵管理区除公安职位及法院司法警察职位以外的考生进行体检;7月12日对报考玉林市直、陆川县、兴业县、玉州区除公安职位及法院司法警察职位以外的考生进行体检;7月13日对报考博白县、容县、北流市、兴业县公安职位和法院司法警察职位的考生进行体检;7月14日对报考玉林市公安局、陆川县公安职位以及法院司法警察职位的考生进行体检,具体体检人员及时间安排详见附件1-附件5。
三、体检报到时间及地点
请体检人员按职位体检时间安排分别于2012年7月10日至7月14日上午7:30前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张到中国人民银行玉林市中心支行招待所二楼会议室报到集中(玉林市人民东路574号,原玉林市委、市政府对面)。咨询电话:0775-2824033。
乘公交车线路:火车站方向考生可乘坐1路公交车到汽车总站转4路、17路公交车在市政府站下车;汽车总站方向考生可乘坐4路、17路公交车在市政府站下车;东郊站方向考生可乘坐7路公交车在市政府站下车。
四、体检执行标准
体检严格按照自治区人事厅、自治区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桂人发〔2005〕29号)、自治区人事厅、自治区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发〔2007〕37号)和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卫生厅《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0]29号)及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公务员局《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0〕232号)等文件组织实施。
五、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由体检医院按规定收取,费用(预收250元)由体检人员自理。
六、其他注意事项
1、体检人员体检当天上午须空腹,空腹检查项目:抽血检查、B超检查、尿常规。
2、无法通知及通知后不按时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过后不再进行补体检。
3、体检的其他需要注意事项,待体检人员集中后再另行宣布。
4、请体检人员阅读此公告后,按照附件6的说明在网上确认已阅此公告,以便确保通知到位。
咨询电话:
中共玉林市委组织部:0775-2815978
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75-2696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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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