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当场当日复检。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当场复检。《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六、考生离场。
经医院工作人员确认体检项目无漏检、误检后,考生在“受检者签字”栏目签上胸卡号(不得签本人姓名),在体检小组领队组织下缴交体检费,将序号牌交还体检小组领队并领回代保管物品后,方可离开体检医院。
七、体检结果查询。
体检结束后,体检结果于当天晚上9点后在广东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管理信息系统汕头考区(http://gwyzk.gdhrss.gov.cn/vsggwwyy/gwy20130322_gd/ksbm/main.dox?lc=440500)发布。
八、体检对象应提前认真阅读本通知和体检须知,了解有关体检程序,并保持电话联络畅通,以便招考单位随时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方式与考生联系。
如体检对象放弃体检资格的,请于面试后第一天与招考单位联系。
集中地点不提供停车,请体检对象选择好交通工具,提前熟悉集中地点位置和交通路线,预足时间,确保准时抵达,切勿因迟到而造成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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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体检须知.doc
2.汕头市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时间安排表.xls
3.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doc
4.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doc
5.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doc
6.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doc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