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你局《关于录用余强等7位同志为石狮市公安局公务员的请示》(狮人社〔2015〕88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福建省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安部属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公局发〔2015〕5号)和《关于福建省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安部属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的公告》(闽公局发〔2015〕6号)文件精神,经笔试、心理测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等合格,批准录用余强等7位同志为石狮市公安局公务员,试用期一年。具体名单如下:
石狮市公安局:余 强 林 凯 康志中 许冰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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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批准录用余强等7位同志为公务员的批复泉人社录〔2015〕46号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