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你局《关于录用纪荣镇等11位同志为公务员(第一批)的请示》(永人社〔2015〕69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福建省委组织部、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公局发〔2015〕3号)以及《关于下达2015年度全省政府系统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计划的通知》(闽公局发〔2015〕8号)文件精神,经笔试、心理测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合格,批准录用纪荣镇等10位同志为你县公务员,试用期一年。具体名单如下:
永春县公安局:纪荣镇 洪永圳 郭元界 陈燕峰
邱国权 李培珠 颜珊珊
永春县审计局:吴春丽
永春县司法局:陈霈雯 黄晖真
原标题: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批准录用纪荣镇等10位同志为公务员的批复泉人社录〔2015〕31号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