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建2014年度劳教(戒毒)系统录用公务员体能测评的通知
一、报到时间
2014年5月20日下午15:00
二、报到地点
福建省司法厅戒毒管理局3楼会议室(福州市晋安区前岐路17号,联系电话:0591-87301245)
三、要求携带的证件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
2.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如为专升本,需携带专科、本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部分职位,需携带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应届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需携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5.未就业或就业工作不满1年的需携带报到证原件(成人教育类毕业生无此证);
6.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需携带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7.报考专门职位的考生,需携带“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的考核合格证。
四、其他事项
1.进入体能测评的考生如未按时报到,视为放弃本次报考资格;体能测评出现放弃或不合格的,按成绩高低依序递补,递补只进行一轮,递补人员体能测评出现放弃或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2.体能测评安排在2014年5月22日下午进行,递补人员体能测评安排在2014年5月29日进行;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实施规则》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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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参加资格复核考生名单.doc
福建省司法厅戒毒局
201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