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剂报名的原则和条件
1.已进入首批面试人选名单的考生不得参加调剂。
2.参加调剂的考生只能申请一个调剂职位。
3.申请调剂的考生应当符合调剂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
4.申请调剂的考生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应当达到拟调剂职位的合格分数线。
二、调剂职位
调剂职位于2016年1月29日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统一公布。
三、调剂程序
拟通过调剂报考检察机关的考生均须通过北京检察网(www.bjjc.gov.cn)进行报名。考生没有网上报名而直接到现场要求资格审查的,各调剂单位原则上不予受理。考生仅网上报名而没有到现场接受资格审查的,报名无效。
(一)网上报名。请调剂考生于2016年2月1日9时至2月2日17时登录北京检察网报名。网上报名时,报考类型请选择“调剂考生”。调剂考生2016年2月1日9时之前注册、填写的相关信息无效,请按上述规定时间注册、报名。
(二)现场资格审查。请已经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于2016年2月1日9时至2月2日17时到申请调剂的检察院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需要携带的材料,可登录申请调剂的检察院网站查询或电话联系申请调剂的检察院(联系方式可查阅招考简章)。
(三)确定调剂成功人员名单。调剂单位将根据通过现场资格审查考生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按照职位空缺名额,由高到低确定调剂成功人员名单。调剂成功人员名单由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四)参加专业科目考试。调剂成功考生参加专业科目考试的方式、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等,按《北京市检察机关2016年上半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科目考试公告(一)》和《北京市检察机关2016年上半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科目考试公告(二)》的有关规定执行。
原标题:北京市检察机关2016年上半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调剂公告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2016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