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各级机关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要求,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定于2016年1月21日对入围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按照每个职位进入面试人员比例,根据考生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网上打印的成绩单将会注明“已进入面试”字样,同时我单位将电话通知入围考生,个别考生无法电话取得联系的,请按照本公告要求直接到相关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视同放弃面试资格。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16年1月21日(星期四)上午9:30至下午12:30;报考朝阳、海淀地税局职位的考生,资格审查时间至下午4:30(中午不休息)。
三、资格复审地点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三层报告厅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8号
本次报考我市各地方税务局(包括东城等16个区局、开发区1个分局)的考生,必须到以上地址进行资格复审,不到各区人力社保局、不到各区地税局。
四、资格复审需携带的材料
参见附件
五、面试时间
面试定于2016年3月1日—3月5日。具体面试时间、分组及相关注意事项等情况将以公告形式发布于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网站(www.tax861.gov.cn),请各位考生于2月25日后在北京市地税局网站查询。
面试成绩预计于面试全部结束后1-2周公布于北京市地税局网站,入围下一环节的考生将接到我单位电话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88370457
由于报考人数较多,咨询电话可能不易打通,如考生有问题确实无法通过电话咨询,请尽量带齐资料直接进行资格复审,现场解答有关问题。
注:凡考生本人不能亲自进行资格复审的,可委托他人代替,还需携带委托书原件(委托人签字)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以下所需材料、证明除无特殊说明的,均只需要原件)
资格复审需携带的有关材料
一、应届毕业生
(一)北京生源
1.网上打印的报名表、公务员成绩通知书;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于1张A4纸);
3.学生证;
4.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外地就读的北京生源还须携带本人户口本(卡)。
(二)非北京生源
1.北京地区院校
(1) 网上打印的报名表、公务员成绩通知书;
(2)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于1张A4纸);
(3) 学生证;
(4) 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2. 京外“985”高校
(1) 网上打印的报名表、公务员成绩通知书;
(2)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于1张A4纸);
(3) 学生证;
(4) 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5) 获得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或一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证书。
获得相当于以上等次其它奖励的,需提供学校校级就业主管部门开具的奖励等次证明。
二、具有两年及以上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的考生
1.网上打印的报名表、公务员成绩通知书;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于1张A4纸);
3.学历、学位证书;
4.户口本 (如为集体户口,还需持有集体户口本首页复印件)。
5.现工作单位开具的在职证明,主要包括考生基本信息、人事关系隶属情况、人事档案存放情况。如考生为待业状态,由存档单位开具相关人事档案存档证明。
6. 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证明:
(1)有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国有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需档案管理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
(2)有企业工作经历的:需所在企业人力资源部门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原件、社保部门开具的已交纳两年以上(必须满24个月)社会保险的凭证、劳动合同;凡本人档案由区(县)人才服务中心或人事档案管理中介机构管理的,需所在社保部门开具的已交纳两年以上(必须满24个月)社会保险的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劳动合同;
(3)有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经历的:需所在社保部门开具的已交纳两年以上(必须满24个月)社会保险的凭证、劳动合同;
备注:原任、现任北京市村官的考生,如报考本类职位,第6项材料可用三支一扶证书代替。
三、2016年期满大学生村官
1.网上打印的报名表、公务员成绩通知书;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于1张A4纸);
3.学历、学位证书;
4. 区(县)村官办出具的担任村官证明。
四、2016退役大学生士兵
1.网上打印的报名表、公务员成绩通知书;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于1张A4纸);
3.学历、学位证(如为2016应届毕业,以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代替);
4.北京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出具的证明。
原标题:北京市地方税务局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及面试公告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2016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