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我单位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1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1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1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二、资格复审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22号(北京市交通执法总队)319室
三、资格复审需携带的有关材料
考生须持网上打印的报名表、成绩单、身份证原件以及所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等级、资格、资质证书原件,除此之外,各类考生还需携带以下材料:
1、报考面向2016年合同期满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考生,需提供区级村官办出具的证明;
2、报考面向2016年应届毕业生职位的考生,须提供学生证、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原件(在外地院校就读的北京生源考生还须携带本人户口本(卡)原件);对于京外“985”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应届优秀毕业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校级以上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者一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证书;获得相当于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一等奖学金”等同等次其它奖励项目的,应同时提供毕业学校校级就业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
3、报考要求“基层工作经历最低年限”为“无限制”职位的考生,如为2016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第3条所述材料,如为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人员,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1、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资质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2、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提供的联系电话畅通。
3、资格复审当天本人不能到场的,可由他人代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代理人须另携带本人身份证件。
联 系 人:董劲枫
联系电话: 68365259
原标题:北京市交通执法总队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公告
北京市交通执法总队人事处
2016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