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剂考生的资格条件
1.公共科目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且未进入首批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2.符合拟调剂职位要求的条件(可查阅招考简章)。
二、调剂程序
拟通过调剂报考检察机关的考生均需通过北京检察网(网址:http://www.bjjc.gov.cn)进行报名。考生没有网上报名而直接到现场要求资格审查的,各调剂单位将不予受理。
1.报名。请调剂考生于2013年3月29日14时至4月2日9时期间登录北京检察网(考试录用公务员部分)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报考类型请选择“调剂考生”。调剂考生2013年3月29日14时之前注册、填写的相关信息无效,请按上述规定时间注册、报名。
2.初步分配调剂单位和调剂职位。招考机关将根据调剂考生的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和资格条件,初步确定调剂单位和调剂职位。
3.现场资格审查。调剂单位将于2013年4月2日12时之前通知调剂考生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和需要携带的材料由调剂单位通知确定。已接到通知的调剂考生也可以于2013年4月2日9时至4月3日12时选择到其他检察院现场资格审查。未接到通知的调剂考生可以于2013年4月2日9时至4月3日12时自主选择检察院现场资格审查。每名考生限报一个调剂职位。
4.确定调剂人员名单。调剂单位将根据通过资格审查考生的公共科目考试成绩,按照职位空缺名额,由高到低确定调剂人员名单。考生调剂成功后,由调剂单位电话通知。考生可以于2013年4月3日14时至17时向申请调剂的检察院查询调剂结果(联系方式可查阅招考简章)。
5.参加专业科目考试。请接到电话通知调剂成功的考生于2013年4月5日9时至12时携带身份证、学生证,到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北大街9号,地铁1号线建国门站西北口出,向北直行500米,北门传达室)领取专业科目考试准考证。调剂成功考生参加专业科目考试按《北京市检察机关2013年上半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科目考试公告》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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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201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