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相关通知要求,现将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检察院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人员
在各职位笔试合格考生中,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录计划与资格复审人数1:3的比例确定首批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首批资格复审后,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和弃权出现空额的,在同职位笔试合格考生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递补资格复审人员。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13年3月27日-3月28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0-5:30。
三、资格复审地点
北京市平谷区航宇街5号318室(平谷区人民检察院)。
四、所需携带材料
考生须持网上打印的报名表、成绩单、身份证原件以及所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等级、资格、资质证书原件,除此之外,各类考生还需携带以下材料:
1、报考要求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职位的考生须持户口本原件(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并提供能证明工作经历和年限的有关材料和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录机关同意,可在体检考察时提供;
2、2013年合同期满大学生村官需持区县村官办出具的证明;
3、2013年服役期满退役大学生士兵需持区县武装部出具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