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统一工作部署,现将我委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3月27日至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二、资格复审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六里桥南里甲9号首发大厦B座8层811室
三、现场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网上打印的报名表、成绩单;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所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等级、资格、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报考要求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职位的考生须持户口本原件(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并提供能证明工作经历和年限的有关材料和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录机关同意,可在体检考察时提供;
(4)2013年合同期满大学生村官需持区县村官办出具的证明;
(5)2013 年服役期满退役大学生士兵需持区县武装部出具的证明;
(6)其他证明材料。
四、注意事项
(1)由于未通过资格复审而产生面试人选空缺的职位,按照该职位通过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人员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2)资格复审当天本人不能到场的,可由他人代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代理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
(3)对于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联 系 人 :金明枫
联系电话:57079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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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