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按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统一工作部署,现将我局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要求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13年3月27日-3月28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
二、地点
北京市工商局各区县分局
三、考生需携带材料
考生须持网上打印的报名表、成绩单、身份证原件以及所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等级、资格、资质证书原件,除此之外,各类考生还需携带以下材料:
(一)报考要求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职位的考生须持户口本原件(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并提供能证明工作经历和年限的有关材料;
(二)2013年合同期满大学生村官需持区县村官办出具的证明;
(三)2013年服役期满退役大学生士兵需持区县武装部出具的证明;
(四)2013年的应届毕业生须持学生证、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原件(在外地院校就读的北京生源考生还须携带本人户口本(卡)原件);
(五)对于京外“985”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应届优秀毕业生,除第(四)条所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校级以上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者一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证书;获得相当于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一等奖学金”等同等次其它奖励项目的,应同时提供毕业学校校级就业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
四、注意事项
1、由于未通过资格复审而产生面试人选空缺的职位,按照该职位通过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人员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2、资格复审当天本人不能到场的,原则上不可由他人代理。
3、对于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请考生提前安排好时间,到所报考职位的北京市工商局区县分局进行资格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