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市统一部署及面试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昌平区2012年下半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进入体检和考察阶段人选的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考生综合成绩确定标准
根据《北京市各级机关2012年下半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乘以25%),面试成绩占50%;组织专业科目笔试的职位,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乘以25%),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共占5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占25%,面试成绩占25%。
二、进入体检和考察阶段人选确定标准
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是按照各职位考生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考生综合成绩排名符合该职位拟招录人数要求的进入体检和考察阶段。
未达到面试规定比例人数的职位,该职位考生面试成绩不低于当天本考官组面试的所有考生平均分的,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如均低于当天本考官组面试的所有考生平均分,则该职位取消录用。
进入体检和考察阶段人选详见附件。
考生体检和考察时间安排及有关要求请考生及时关注昌平人才网(www.cprc.com.cn)。
咨询电话:897416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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