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安徽省委党校公开遴选工作人员面试实施方案
根据 《关于印发<安徽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组通字〔2010〕42号)和《关于印发安徽省省直机关2012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发〔2012〕35号)规定和相关要求,结合招考岗位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如下:
一、 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与遴选职位按照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对报考省委党校两个职位的前三名人员(共计6人)进行资格复审。
(一)时间:2012年11月2日星期五(上午8:00至下午17:30)
(二)地点:中共安徽省委党校组织人事处226室
联系电话:0551-2173024
(三)资格复审要求
1.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学历学位证书(以上材料需原件和复印件1份)、公务员登记表或选调生审批表的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资格复审合格的发给面试通知单,复审不合格的,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2.资格复审必须由本人亲自前来参加,不接受他人代理。
3.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接规定要求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二、面试
(一)面试方式
1.根据此次招录岗位要求,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综合文字能力和业务水平,决定采取现场给出素材,现场撰写调研报告方式进行。
2.调研报告采取打分制(100分),由7名考官分别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剩下5位考官打分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成绩当场宣布。考官由省委党校、省委组织部相关人员和有关专家组成,其中省委党校考官不超过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