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厦门海关关于201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入围面试人员寄送材料的通知
201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调剂工作已经结束(点击查看调剂名单),入围面试人员已经产生,并在国家公务员局网站公布。根据国家公务员局和海关总署有关规定,现将参加我关面试考生需寄送的材料通知如下:
一、寄送材料要求
入围面试考生须于2012年2月3日(以邮戳为准)前将以下材料以特快专递方式寄出至我关人事处。(地址:厦门市鹭江道269号厦门海关人事处,邮政编码:361001,请注明“公务员面试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在1张A4纸内);
2、学生证复印件;
3、户口页(本)复印件;
4、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5、报名登记表(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贴照片);
6、报名推荐表复印件(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双面打印并加盖学校公章,院校意见栏内要求注明是否具有2012年派遣资格);
7、一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4张,所用照片须与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时提供的照片一致,并在每张照片背面用圆珠笔注明姓名、报考职位;
8、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和就业报到证复印件(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2010年、201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
9、“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四类人员,需提供国家公务员局规定的相应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未按时寄送上述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注意事项
1、考生参加面试时,均须携带本通知第一项所列复印件的相应原件;
2、考生应对本人提交的材料负责。如发现虚假材料,即按《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公务员局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等有关规定,取消该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
3、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应在规定位置粘贴彩照,所用照片须与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时提供的照片一致;
4、考生所提交材料,不再退还;
5、请考生务必保证所提供的联系方式能够及时联系到本人,如报名时提供的通讯方式有误或有变动,请立即将变动情况告之我关,否则因无法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6、请考生务必关注中国海关考录网和厦门海关门户网站发布的后续通知。
联系电话:0592-2355900,传真电话:0592-23553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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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海关人事处
二○一二年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