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蚌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门户网站、市人事人才网站公示,公示七天。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反映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区组织部确定聘用人员(如本人放弃录用资格不再递补),并办理有关手续。
选聘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高新区村官聘任合同》,合同三年一签。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聘用人员的档案、人事、户籍关系等统一由高新区人才交流中心免费代理。
六、岗位管理
区组织部根据《高新区村官管理办法》进行岗位管理,表现优秀的,安排到管委会机关工作,享受聘用制公务员待遇,与机关人员同岗同酬。
以上公告同时在蚌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门户网(www.bbhnz.gov.cn)、市人事人才网(www.bbrsrc.ah.cn )上公布。
七、选聘监督
为确保选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成立高新区村官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组织部。
整个选聘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公开选聘条件的以及违法违纪和弄虚作假的,将予以取消聘用资格或给予纪律处分。如发现工作人员违法违纪的,将给予纪律处分。凡与应聘人员有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选聘工作公正的,一律按规定回避。
咨询电话:
高新区组织部(人事劳动局):0552—4081933
高新区人才交流中心:0552—4099762
举报电话:
蚌埠高新区监察室:0552—4099856
八、本公告解释权在蚌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组织部(人事劳动局)。
蚌埠高新区村官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