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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河北邯郸市从村官中选拔乡科级领导干部公告

    日期:2014-02-11 10:27:00   来源:

      5、面试(100分)

      3月上旬进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面试。面试主要测试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决策能力、工作创新、领导方法等方面内容。面试结束后,以县(市、区)为单位(联合公选的作为1个单位)公布业绩评价(20分)+笔试成绩×40%(40分)+面试成绩×60%(60分)的综合成绩排序,满分为120分。

      6、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按照考察人选与选拔职位1:1的比例,以县(市、区)为单位(联合公选的为1个单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相同分数下,按照面试、笔试、业绩评价成绩顺序,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由各县(市、区)委组织部组织考察,在本县(市、区)范围内发布考察预告。

      7、体检

      市委组织部根据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确定体检人员,按照公务员体检标准统一组织体检。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不再进行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负责。

      8、任用

      县(市、区)委组织部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提出拟任职人选及职务,报省、市委组织部备案后,提交县(市、区)委常委会研究,履行公示、任职程序。

      五、任职安排

      1、公开选拔任用人员,安排担任乡镇副科级领导干部或县级团委、妇联、农业等县直部门领导干部。县级组织部门负责对公开选拔任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跟踪培养。

      2、公开选拔任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任职手续。同时,按有关规定办理公务员登记、工龄和保险接续等事项。试用期内不调整工作岗位及职务。

      3、试用期满考察不胜任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或备案后,免去试任职务,回村工作或个人另行择业。

      六、纪律与监督

      从优秀大学生村官中 公开选拔乡科级领导干部工作必须严肃公开选拔工作纪律,严格审查大学生村官档案,严禁不按资格条件录用人员。公选工作人员必须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反有关规定的,将依法依纪严肃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12380(市委组织部举报电话)。

      本公告由邯郸市公开选拔乡科级领导干部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310—3115502

      附:邯郸市从优秀大学生村官中选拔乡科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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