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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政法干警文化综合(历史)备考:元朝的行省制度与宣政院

    日期:2015-04-29 16:33:00   来源:

    历史知识是政法干警文化综合中的必考的内容之一,其中涵盖的内容很多,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历史知识点,小编特意整理了元朝的行省制度与宣政院的相关知识,以助考生对这部分的内容有一个更深刻的了解。

    一、元朝的行省制度

    (1)设立中书省作为中央最高的行政机构,总理全国政务。地方设行中书省,简称“行省”,由中央委派官员管理。我国省级行政区的设立始于元朝。

    (2)今河北、山东、山西等地称为“腹里”,直属于中书省管。其他地方设有十个行省,即岭北、辽阳、河南、陕西、四川、甘肃、云南、江浙、江西、湖广。元朝的行省制,从政治上巩固了国家的统一,使中央集权在行政体制上得到了保证,对后世影响很大。元朝以后,行省的名称一直沿用下来。

    二、元朝的宣政院

    (1)元朝中央政府设置了宣政院,专门管理全国佛教事务和西藏地区的行政事务。西藏成为元朝正式的行政区。

    (2)中央政府在西藏地方委派官吏,驻扎军队,实行有效管理。

    以上就是我们对元朝的行省制度与宣政院这一考点的介绍,希望大家在平时的复习中一定要多加注意,争取吃透每一个点,这样才能在政法干警考试中取得好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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