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建立和实施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从严审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等五项措施。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形势下对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做出的又一重大部署。
《通知》提出,进一步提高涉企收费政策的透明度,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设立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实施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各地区、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目录清单,目录清单之外的涉企收费,一律不得执行。
《通知》要求,从严审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新设立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必须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但按照国际惯例或对等原则确需设立的,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后报国务院批准。
《通知》强调,要切实规范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及收费,全面清理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及收费,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一律取消;要将涉及收费的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公开,并引入竞争机制;规范行业协会、中介组织涉企收费行为。
《通知》还提出,要坚决查处各种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违规行为,严禁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严禁以各种方式强制企业赞助捐赠、订购报刊、参加培训、加入社团、指定服务,严禁行业协会、中介组织利用行政资源强制收取费用等行为。
与此同时,《通知》还要求全面深化涉企收费制度改革。要按照“正税清费”原则,进一步清理取消、整合规范现行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逐步减少项目数量。(记者 王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