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师道德准则》今天公布。在医师与患者方面,《准则》规定医师不应将手术、特殊检查和治疗前的知情同意视为免责或自我保护的举措,更不应流于形式或视为负担,而应重视与患者的沟通和宣教。
在医患关系方面,《准则》还要求医师不因患者身份等原因拒绝收治或歧视患者;耐心倾听患者陈述,建立相互尊重的合作式医患关系;以患者可以理解的语言或方式与之进行交流,并尽可能回答患者提出的问题;选择适宜的医疗措施,对于经济困难的患者尽量给予医疗帮助或协助其寻找救助途径。
《准则》共有40条,除去明确医师与患者处理准则外,还包括基本准则、医师与同行、医师与社会、医师与企业等4方面。中国医师协会会长张雁灵指出,《准则》旨在规范医师的道德底线,促使医师把职业谋生手段升华为职业信仰。
基本准则还要求医师坚持患者至上,给予患者充分尊重;敬畏生命,以悲悯之心给予患者恰当的关怀与照顾;在临床实践、教学、研究、管理或宣传倡导中,承担符合公众利益的社会责任;以公平、公正的原则分配医疗资源,使其发挥最大效益;维护职业荣耀与尊严,保持良好执业状态。(记者白剑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