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相关评论
@新华网评《"限娱令",让媒体回归责任》:娱乐本无罪,全民娱乐的时代也无可厚非,但无论是哪一种娱乐模式都不能有损社会道德,碰触到伦理底线。拿社会伦理道德做娱乐元素,我们伤不起。社会责任感是媒体运作的起码底线,担负着舆论引导功能的媒体,应该清醒认知自己的社会责任与义务。而肆意泛滥的娱乐节目,现在已经发展到任意冲撞社会伦理道德,一再去迎合社会低俗文化,吸引眼球,唯收视率至上,这种层层陷落已经到了不得不出手根治的地步。
@腾讯网评《"限娱令",不是广电总局的家法》:广电局制定"限娱令",是在履行自己的公共职能。可是广电局在履行公共职能的时候,更要采纳老百姓的意见,接受老百姓的监督。"限娱令"秘而不宣,又如何让老百姓行使自己的监督权。
乐不能无极限,娱乐也需要有边界。但是这个边界的制定,不能就由某几个人所决定,更不能由着某几个心态不健康的人所决定,而应该由公众说了算。文化搞独裁、娱乐搞独裁,不仅不会受到老百姓们的欢迎,对于电视娱乐节目的发展,反而会带来灭顶之灾。
@甘肃日报《"限娱令",责任与挑战》:社会的全面均衡发展和进步,离不开精神、道德等人文因素的支撑。虽然说倡导价值多元化是一种进步,但不讲"核心价值"、听任"主流虚无化",同样是一种犯罪。文化产品历来就存在"有益、有害、无益也无害"的区别,对有益的产品加以鼓励,对有害的产品坚决取缔,无益也无害者则要控制总量,这是文化管理的必要手段。何况,时下很多电视娱乐节目盲目追逐收视率,过度娱乐化,甚至格调低俗,确实到了非管不可的地步。
@大江网《对"限娱令"的看法》:广电总局下达的"限娱令"是有积极意义的,它能对这些娱乐节目进行一系列在道德价值引导上的约束,将一些有着负面效果的舆论隔离开来。在使娱乐节目朝着更健康更符合人民需求的方向发展的同时,也能使我们所倡导的主流文化得以巩固,得以更健康的发展。
此外,我们可以看到此次的"限娱令"对娱乐节目做出了极为详细的规定。但笔者以为,这种过于细致的规定在某种程度上是限制了电视媒体市场化的自由发展的。
越来越多的娱乐节目的出现正是电视媒体市场化的一种表现。虽然,从目前情况来看,国内的娱乐节目确实数量过多,同质化严重且良莠不齐,确实需要一定的管理。但笔者以为相比于运用行政手段进行限制可能还是让市场自身进行调节会有更良好的效果,不仅能发展市场也能促进娱乐节目的进一步升级。
三、模拟题
近期,广电总局"限娱令"正式下发。要求全国34个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要提高新闻类节目播出量,同时对部分类型节目播出实施调控,以防止过度娱乐化和低俗倾向。此项规定的颁发在社会上引起了极大反响,谈谈你对"限娱令"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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