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件概述
日前,在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的招考笔试中,河北大学毕业生李娟以领先第二名12分的成绩进入面试环节。但经过面试后,她却以0.08分之差应聘失败。随之有消息传来:胜出者被指是用人单位领导的女儿。种种迹象都让李娟坚信,她所参加的河北省社会科学院2011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是一次"萝卜招聘"。
无独有偶,类似的"萝卜案件"近期在各地频繁上演。当先有"萝卜"再挖招聘的"坑",相关招考制度仿佛已形同虚设……
二、相关评论
1、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研究员李建钟分析认为,一是因为对事业单位人员录用的严肃性认识不清。事业单位岗位与公务员一样属于公共职位,其人员录用应遵循仅向品德和才能开放的基本原则,而不应有任何出身、身份等方面歧视性限制或优先权。但现实中,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事业单位往往成为政策性人员安置甚至公职人员亲友安置的重要渠道,有的还成为一种"传统",这与公共职位"公共性"的要求是不相符合的。二是事业单位涉及诸多行业,机构类型复杂,地方、部门和事业单位在人事、编制等方面具有较大自主权,这种自主权提高了管理效率,也带来了监管难题,授权和监管如何"匹配",还需要进一步研究。
2、浙江省社科院研究员杨建华指出,在福建南屏的招录中,条件设定完全为了一个人,而在河北社科院招考中,"面试占60%,笔试占40%"的原则也是事后作为"挡箭牌"来公布的,这些做法完全违背了公开、公平、公正的招考原则。
--光明日报《"萝卜招聘":我们能否扯破"人情逻辑"》
三、模拟题
谈谈你对"萝卜招聘"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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