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参考解析
近来,一些助人为乐者反被诬陷为肇事者,这导致社会上出现了多次老人跌倒无人敢扶的状况,比如天津“许云鹤案”后,福州、武汉等地接连发生的老人摔倒而无人帮扶事件,再次引发热议。综观这些热议不难发现,仅从道德和心理角度来看,几乎没有人对路遇伤病者应及时施以援手持否定意见,所谓的“纠结”在于,救助伤病者的行为会导致什么样的后果。在这种疑虑之下,助人为乐变成了助人为“忧”。这应该引起我们全社会的高度关注。
“彭宇案”引发了社会道德滑坡,各地频现的翻版“彭宇案”,也恰是道德丧失、信任危机的体现,这些事件破坏了人与人之间的信任,使我们社会在帮助他人的问题上已经蒙上了浓厚的阴影。
造成这个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第一,个人素质和社会压力。诬赖现象反映了某些人素质不高,但更大程度上是转移风险和压力的缩影,子女肩上的沉重负担、医疗没有保障,在这种焦虑之下,道德的天平难免失去平衡,很多老人及其子女无力承担巨额的医药费,选择诬陷他人。
第二,司法判别有失公正。南京彭宇案的结果和今年6月天津许云鹤案一审结果直接影响人们对助人后果判断。在这两起案件的审判中,法院“疑罪从有”的断案思维和对“和稀泥”式审理结果的追求伤及了社会公平正义。如此司法行为,即使被告人最终不承担任何经济赔偿责任,也会让人们担心惹上耗时费力的官司而对救助他人心生恐惧。在证据不足、事实不清的情况下,以所谓的“常理”为基础推断出的判决,也许在个案中有利于年迈体衰的、“弱者”一方,但从社会普遍意义上审视,必然伤及社会公平正义。
第三,社会氛围影响。一些媒体在报道彭宇案后在社会上引起了强大的反响,强化“好心没好报”的负面预期,放大了社会道德滑坡,在这种社会氛围下,人们在遇到倒地的老人时都不敢及时伸出援助之手。
我们全社会应该高度关注这个问题,争取多管齐下,标本兼治,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
第一,提升道德水平。扶危济困、助人为乐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不会因为时代变迁而过时,更不会因为不时出现的“救人官司”而失色。从长江大学勇救落水少年而献出生命的3名大学生到只身赤手承接坠楼女童的杭州“最美妈妈”吴菊萍,再到“7·23”动车事故发生后奔忙在救人现场和献血路上的温州市民,无数英雄的义举让人坚信,扶危济困、助人为乐仍是社会主流,善念与真情依旧蕴藏众人心中。政府和媒体应加大对此类事件的宣传,积极匡扶道德和正义。
第二,司法判别公正。律规章承载着惩恶扬善的功能,并且不应该是冰冷的。只有制度法律向善,才是善法。但是从当前的环境看,一些判决显然是缺乏温情的。扶起老人容易,"扶起"道德难,要想匡扶道德、匡正良知,要靠司法的支撑。只有司法在判决此类"扶老"案件的时候,给人信心,给人方向性指引,让人消除做好事的风险和成本。
第三,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不是天然的,它需要教育与引导。在一个众人感到迷惑,不知道该不该伸手扶摔倒老人的时候,需要政府代表社会公信力来发声、发言,来明确要弘扬什么摒弃什么、要奖什么又要罚什么,就算小题大做也未尝不可。
第四,完善制度、法律法规。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要建立完善便捷可及、保障充分的医疗保险制度、完备无忧的养老制度等等。政府出台相关的指南,民众及时学习已经出台的指南,响应《老年人跌倒干预技术指南》的要求,发现老年人跌倒时不要急于扶起,要分情况进行处理。
总之,解决助人为乐与助人为忧的疑虑,需要以司法为代表的公权力秉持原则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也需要人们在面对这类问题时保持冷静与理性,进而共同悉心维护好扶危济困的每一丝善念,营造助人为乐的社会大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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