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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透析无因管理考点

    日期:2014-03-29 15:04:00   来源:

      2014年事业单位考试工作刚刚开始,最近吉林官网更新了一些招考公告和事业单位考试辅导资料,想要参加2014年吉林省事业单位考试的同学们要密切关注吉林官网,第一时间掌握考试动态。

      无因管理作为事业单位考试中的频繁出现的考点,也是很多考生的失分点,为了解广大考生之需,本文想通过对无因管理全面解读,试图对一些疑难点做出澄清,希望对广大考生在事业单位的备考中提供参考意见。

      无因管理是没有法定和约定的义务,在不违背本人意愿的情况下,管理人出于对本人利益保护的意图而实施管理行为。构成无因管理必须要同时符合四个构成要件:1.没有法定和约定的义务;2.管理人具有保护本人利益的意图;3.实施了管理行为;4.不违背本人明示或可推知的意图。

      没有法定和约定的义务是指一些见义勇为的好人好事,比如说运输公司替乘客保管乘客的物品,就不构成无因管理。管理具有保护本人利益的意图,是指主观上要具有善意的为他人谋利益意图,而且这里的本人一定是特定的人,把他人的牛当成自己的牛来饲养,就不构成无因管理,此外,天降大雪,我出于为小区居民出行安全的考虑,自己请铲雪车来清除积雪,也不构成无因管理。不违背本人明示或可推知的意图,比如小张到餐馆吃饭,把车停在了餐馆附近,而旁边的洗车行的小李发现小张的车有点脏,于是就自作主张,把小张的车清洗了一遍,这种情况也不构成无因管理。

      无因管理形成以后,就涉及到管理费用的补偿问题,这是事业单位考试经常会涉及到的疑难点。

      无因管理形成以后,管理人因管理事务而付出费用,这个费用怎么补偿?必要的管理费用,必要的债务,管理人所遭受到的直接损失都应由本人来支付;因管理不当管理人给本人所造成的损失由本人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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